1.凿除宜分段进行,对施工区域应围护封闭并设置警示和导向标志;
2.高空剔凿时,下方不得有人站立或通行。使用者不得戴手套,锤柄端头应有防滑措施;
3.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水应及时清除。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8.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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