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XXX有限公司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2018年至2019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电安〔2018〕79号)的相关工作要求,深刻吸取全市及全国近年来的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全面做好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公司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开展2018年至2019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升公司消防安全防控水平为目标,坚持“治存量、防增量、防控并举”的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推进消防安全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全面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在跨年度的冬春季节,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火灾事故,确保“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公司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火灾防控范围
(一)办公楼内办公区域、会议室、资料室、文体活动室、卫生间、楼梯间等场所;
(二)办公楼信息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
(三)公司食堂、操作间、库房等场所;
(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休息区等场所。
三、职责分工
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本次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监督检查各专业部门专项工作的开展;负责汇总各专业部门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岗位、各层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综合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等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按照《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京电安〔2018〕31号),落实本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负责本专业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专业火灾隐患的闭环管理;负责建立本专业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并组织实施。
公司管理的集体企业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业务,制定集体企业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制度梳理
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情况进行梳理,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和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二)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
各专业部门要严格落实《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京电安〔2018〕31号)相关要求,根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确保公司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加强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缺陷隐患的排查治理
1.加强安排和部署。根据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召开火灾防控工作专题部署会,传达公司有关冬春季火灾防控方面的工作要求,对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明确本单位火灾防控的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2.明确检查标准和工作重点。查找本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因素,消除设施缺陷,细化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公司防火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要对消防设施运行和电气火灾隐患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其中重点是(但不局限于)消防设施配备投运情况;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信号远传情况;火灾探测器屏蔽情况;消防水系统水源情况;自动灭火装置投入自动位置情况;灭火器年检情况等;“热得快”、电热毯、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禁用情况;空调、电暖气等电器和天然气设施规范使用情况;电气线路安全检测情况;食堂油烟管道清理情况;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管理情况;可燃易燃物品清理情况等。消防安全检查参考标准见附录。
3.推进消防安全隐患的治理。相关专业部门按照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并对照专项工作要求对本方案第二项所述的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缺陷和隐患,能够立即治理的要“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治理的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参加检查的部门和人员,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安全质量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专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有力推进。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11月消防安全月,采取组织员工参观展览、开展专项宣传讲座等形式广泛的消防安全宣教活动。针对本单位全体员工,通报和分析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开展消防火灾逃生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火灾防控意识和基本技术技能。特别要针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和值班的相关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强化学习和训练。
(五)加强消防应急演练
结合公司所辖场所的火灾特性和扑救要领,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和各工程项目现场处置方案。公司组织开展一次火灾应急专项演练;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一次项目现场火灾处置应急演练。
(六)加强消防管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的落实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管控措施的工作要求和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有关消防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消防管理三年提升计划,落实公司重点工作任务,认真部署相关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推进,加快治理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消防设施的有效投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加强电气火灾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
继续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对今年开展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重点对公司上半年度检查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进行梳理,确保所有隐患录入隐患排查系统,做到闭环管理。同时,对已整改完毕的隐患及时更新状态信息,对未整改完毕的隐患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计划和措施,坚决防控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八)加强“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火灾防控工作
落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火灾防控措施,落实防火巡查要求,制定并发布上岗值班计划,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意见,按照市政府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统一部署,防控因烟花爆竹燃放而导致的火灾事故;重点燃放期间,严格落实各项防火工作措施和要求,确保首都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国“两会”重大活动供电保障期间,严格落实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措施和要求,全面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九)加强高层建筑防火工作措施的落实
开展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管理,开展可燃物清理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切实做好高层建筑防火措施的落实。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
1.公司制定印发《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对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公司将成立消防巡检组,对各专业部门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现场下发消防隐患告知单,并在巡检日报中进行通报。
2.11月23日前,公司完成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和工作任务安排。同时,结合11月消防安全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演习演练活动。于11月23日前,公司各部门、集体企业将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送至安全质量部;各工程项目将消防安全自查和现场火灾处置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报送至公司工程管理部。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11月10日至12月31日)
3.开展覆盖各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消防安全缺陷隐患,落实缺陷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每件消防缺陷隐患“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核查、责任可追究”。对专项活动中排查出的缺陷隐患,相关责任部门要逐条登记建档,录入隐患排查系统,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预案,防止缺陷隐患整治不及时、不彻底发生事故。
(三)全面火灾防控和隐患治理管控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
4.各专业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未能“即查即改”的缺陷隐患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特别是要对不能立即治理的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差异化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对于已经治理的缺陷隐患要组织复查和“回头看”;对于重点场所和部位,制定重点检查和管控计划,特别是在元旦和春节前后的重点时间阶段,开展火灾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再检查。
5.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巡检组,根据本次专项活动检查标准及工作要求,对各专业部门及工程项目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两会”期间火灾防控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15日)
6.根据公司重大活动政治供电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的任务措施,对保电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和管控各类影响保电活动的消防缺陷隐患。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3月16日至3月20日)
7.对公司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019年3月15日前,公司各部门、集体企业将本专业工作总结报送至安全质量部;各工程项目将本项目总结报送至公司工程管理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做好检查和督导相关工作。各级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充分结合当前百日攻坚、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细化检查标准,确保标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闭环管理,消除隐患。对于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隐患闭环管理流程,列入隐患管理系统,逐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间。对每项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落实专项隐患整治资金。对于整治完成的隐患要进行复查评估,确保隐患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