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下表。
2.收费以包为单位收取。
3.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中标金额 | 费率(%) | 中标金额 | 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0 | 5000万元~1亿元 | 0.10 |
100~500万元 | 0.80 | 1~5亿元 | 0.05 |
500~1000万元 | 0.45 | 5~10亿元 | 0.035 |
1000~5000万元 | 0.25 | 10~50亿元 | 0.008 |
注:以招标编号为单位,若一个招标编号下各合同包累计中标金额达5亿及以上,则累计收取招标代理费最高限额为300万元,并按某一合同包中标金额占累计中标金额的比例计算分摊各合同包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即某一合同包招标代理服务费=300万元×(某一合同包中标金额/该招标编号下全部合同包累计中标金额)。
例如:服务招标某一包/子包的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
(6000-5000)万元×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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